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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楼
发表于 2010-2-8 23:06
| 只看该作者
| 笔者不主张出现产品问题就销毁,就一烧了事,轻松简便的编后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。但如上说法,认为三聚氰胺奶粉在技术上很难处理的说法实在可笑。首先三鹿奶粉,并不是全部有毒,只是其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对于人体尤其是婴幼儿伤害较大,所以只需要将三聚氰胺通过中和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稀释处理,将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将至安全系数后,是可以再利用的,但不应添加到食品中。笔者调查发现,三聚氰胺微溶于水(3.1g/L常温),可溶于甲醇、甲醛、乙酸、热乙二醇、甘油、吡啶等,不溶於丙酮、醚类、对身体有害,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。也就是说三聚氰胺完全可以溶于甲醛等,只要稍作技术处理完全可以添放在一些化工原料等。但如此不经过任何技术处理,直接添加在糖果食品中的做法,实在让人气愤。其次,即使几千吨毒奶粉真的技术上没有办法销毁,也应该封存在那里,而不应该再次流入市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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